原告(反诉被告)新疆创山恒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山恒盛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新疆国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瑞房产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7年5月5日、2018年4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反诉被告)创山恒盛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伊明、被告(反诉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田辉、段承刚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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