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华实安装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蓝水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县分公司、湖南蓝水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2日作出(2021)湘0121财保91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了被申请人湖南蓝水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县分公司、湖南蓝水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现申请人华实安装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以双方达成调解为由,向本院申请对被申请人湖南蓝水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县分公司、湖南蓝水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述银行存款解除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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