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中国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北汇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鄂襄阳中民三初字第00109号民事调解书。执行中,本院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湖北汇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襄阳市襄城区余家湖工业园“汇隆嘉源”的1栋办公楼(地下一层、地上6层,面积:8325.06㎡),成交价款1564.2482万元,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2018年9月20日,经本院约谈申请执行人中国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以被执行人湖北汇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其他资产暂不便于处置为由,申请本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