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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圣天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铜陵县铜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皖民申2458号         判决日期:2020-10-23         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况
圣天公司申请再审称:1、二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对于“合同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适用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二审判决也认定双方对案涉合同付款期限条款存在争议,故本案属于“对合同条款理解有争议”情形,应适用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解释规则,从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背景、合同目的结合诚实信用原则,确定争议条款的真实意思,而不应适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规定。2、二审判决对合同争议条款的解释,割裂了合同的相关条款,未认真审查双方缔约背景、合同目的,严重背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综上,二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均有错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之规定,申请再审
判决结果
驳回安徽圣天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合议庭
审判长余听波 审判员卢玉和 审判员方慧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书记员陈秋霞
判决日期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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