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辽宁亿诚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沈阳万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2021)辽0103执363号一案中,被执行人应给付申请执行人185500元及利息等相关费用,上述款项均未执行到位。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已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工商信息、证券、不动产、车辆、互联网银行等相关财产进行了查询,但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对被执行人已采取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的措施。以上执行过程及结果已向申请执行人告知,且申请人主动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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