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广东康斯夫体育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丽江永胜永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永胜昌信砂石料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广东康斯夫体育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丽江永胜永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9216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并已由担保人广东汇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广东康斯夫体育有限公司、丽江永胜永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粤0605民初29453号
判决日期:2020-12-15
法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况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丽江永胜永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9216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3480.80元,由申请人广东康斯夫体育有限公司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黄旭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书记员巫春娣
判决日期
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