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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3无锡市大普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与无锡威勒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0206民初3963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08-25         法院: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况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无锡市大普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75元、保全费1520元,合计3595元,由原告无锡市大普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洪毅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书记员姚澄
判决日期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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