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西华县城建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城建公司)诉被告商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发改委)、商水县综合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投资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于2015年10月29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11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孟宪红、刘书榜、被告发改委委托代理人朱会臣和投资公司委托代理人韩晓明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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