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周口市联隆商贸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西华县城建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查,本院于2021年4月14日作出的(2021)豫1622民初1452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了被申请人西华县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现双方已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申请人周口市联隆商贸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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