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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联隆商贸有限公司、西华县城建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豫1622执保134号         判决日期:2021-04-28         法院: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况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对被申请人西华县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西华县支行(41001565910050001369)银行存款514427.57元予以解除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张秋美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郭梦雅
判决日期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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