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深圳市安圣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圣达钢结构公司)与被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建设二公司(以下简称电建二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2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安圣达钢结构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徐铭及被告电建二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向伟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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