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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楠与达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徐国伍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川17民终221号         判决日期:2021-08-31         法院: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况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2020)川1702民初569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郑楠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5617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冯浩 审判员刘翠成 审判员旷章娟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杨城坤
判决日期
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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