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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坤林与达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柏建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川0792民初1431号         判决日期:2021-07-28         法院: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况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刘坤林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7770元,由原告刘坤林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筱莉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书记员孙秋
判决日期
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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