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中联正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与被执行人遵化市金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承德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4)第104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2020年6月1日,申请执行人中联正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向本院递交了指定执行申请书,因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在承德县有在建工程,为方便执行,故申请将此案指令至承德县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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