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审理原告青岛苏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杨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青岛苏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杨溢的起诉
青岛苏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杨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0214民初15259号
判决日期:2020-12-24
法院: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况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青岛苏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杨溢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8926元,减半收取4463元,由原告青岛苏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员滕艳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潘沙沙
书记员王俊皓
判决日期
2020-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