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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义煤集团新义矿业有限公司、义马永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豫0403民初3666号         判决日期:2020-11-20         法院: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况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诉讼费8412元,减半收取4206元,由原告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超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 法官助理齐茜婵 书记员胡静
判决日期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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