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查企业 / 天津住总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天津住总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广州卓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天津住总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广州卓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津0111民初9810号         判决日期:2019-11-28         法院: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情况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广州卓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在银行账户内存款642790元。 本裁定送达之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崔蕾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书记员马彬睿
判决日期
2019-11-28

版权所有 江苏叁点壹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POWERED BY SanDianYiSi <!–TECH–>

反馈

客服

APP

查项目

查企业

订阅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