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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贾德义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陕0928民初1121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9-29         法院:旬阳县人民法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况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旬阳县XX城贤机械租赁部撤诉。 案件受理费286元,减半收取计143元,保全费270元,合计413元,由原告旬阳县XX城贤机械租赁部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向林波 审判员郭景军 审判员张靖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书记员罗悦凯
判决日期
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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