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查企业 / 宁夏英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冶某与腊某、宁夏申银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冶某与腊某、宁夏申银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20)宁0205民初94号         判决日期:2020-12-23         法院: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况
本案在审理中,被告申银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向本院申请,要求追加英利达公司为本案被告,本院经审查,依法进行了追加。因该工程涉及其他人,英利达公司作为被追加的被告于2020年4月29日向本院申请,要求追加白某、季某、侯某为本案第三人,并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本院经审查,依法进行了追加,并依法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对冶某的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现已鉴定完毕。 冶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请求依法判决腊某、申银公司、英利达公司、白某、季某、侯某连带赔偿冶某各项经济损失280753.93元,其中:1、医疗费4476.85元;2、后续治疗费30000元;3、住院伙食补助费3900元;4、营养费4500元;5、鉴定费1600元;6、伤残赔偿金127580.8元;7、误工费54000元;8、护理费14301元;9、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10、被抚养人生活费36395.28元;11、交通费1000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腊某、申银公司、英利达公司、白某、季某、侯某负担。事实和理由:治贵祥受雇于腊某从事粉刷工。2019年7月30日上午10时许,治贵祥在申银公司红果子工业园区内做外墙粉刷时滑板绳突然下滑,导致治贵祥从6米高处摔下受伤,该工地未配备安全绳只有安全帽,摔下后治贵祥处于昏迷中,被送往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经诊断为椎体爆裂骨折、右手第五掌骨粉碎性骨折。2019年12月13日经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误工期180天,护理期90天,营养期90天。腊某支付了部分医疗费,余款未付。 腊某辩称,腊某是在申银公司厂内施工,由于交叉作业引起的事故,导致冶某受伤。事故发生后,腊某垫付了医疗费53434.30元,还有其他没开票的花销大概4000多元。 申银公司辩称:冶某所述并不属实,申银公司与冶某和腊某之间不存在劳务、劳动、委托、承揽关系等任何法律关系,冶某要求申银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冶某及腊某是英利达公司所雇佣,并非申银公司雇佣,申银公司与英利达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并且合同中第十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10.2条之规定,由承包人自行办理人员、车辆、机具的保险事宜,如施工期间承包人发生的人身伤亡、车辆、施工设备机械安全事故,概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将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意见抄报发包人。而承包人英利达公司并未向申银公司上报该起事故,申银公司是收到该诉讼案件后才了解到该事故。根据合同相关约定,申银公司没有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故请求法院驳回冶某要求申银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英利达公司辩称,一、冶某受雇于腊某,与英利达公司不存在雇佣关系,英利达公司对其损害结果不承担赔偿责任。英利达公司承包申银公司的工程后,将涉案工程中的粉刷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分包给了白仕培进行施工,白仕培如何组织施工,英利达公司并不知情,英利达公司也没有监管义务,工程结束后只负责验收、结算。事故发生后,白仕培才向英利达公司透露其将粉刷工程转包给了季某,季某又将工程转包给了侯某,侯某又转包给了腊某,腊某负责粉刷工程的具体施工。腊某雇佣冶某从事粉刷工程,工资由腊某发放;二、冶某在提供劳务过程中操作不规范,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其应当对此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本次事故是因为冶某在从事高空作业时违反操作规范,违章操作,从楼顶摔下来的。冶某在提供劳务过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水泥块作为配重,导致滑板绳索打滑脱落,滑板的副绳也没有固定,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冶某对此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三、冶某的经济损失数额过高,超出其实际损失,其中:后续治疗费尚未发生,不应支持;营养费因无医嘱,不予支持;误工费数额计算有误,应当按建筑业标准计算,误工期为冶某的实际住院天数加出院后医嘱休息的时间;护理费的护理期限应当以冶某实际住院天数为准;精神损害抚慰金不予认可;被抚养人生活费不予认可,因冶某并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伤情痊愈后仍然可以创造收入,其被扶养人生活费在本案中不产生,冶某有同胞兄弟姐妹,其父母的抚养费完全有能力承担。请求法院驳回冶某要求英利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白仕培辩称,冶某不是白仕培的雇佣人员,其事故与白仕培无关,白仕培不应承担责任。白仕培从英利达公司处分包了涉案工程室内外粉刷,并将粉刷工程转包给了季某,双方约定:英利达公司给白仕培结算多少,白仕培给季某多少,白仕培并未从中获利。白仕培将工程整体转包给了季某,季某又将工程转包给腊某,腊某又雇佣了冶某,白仕培与冶某没有关系。白仕培将工程整体转包给了季某,工程利润和风险均由季某承担,季某只需向白仕培交付质量合格的工程就行。季某将工程转包的事情白仕培是在事故发生后才知道的。冶某在提供劳务过程中操作不规范,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冶某是成年人,有认识和防御风险的能力,但其在从事高空作业时违反操作规范,从楼顶摔下来的。冶某在提供劳务过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水泥块作为配重,导致滑板绳索打滑脱落,滑板的副绳也没有固定,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冶某对此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三、冶某的经济损失数额过高,超出其实际损失。请求法院驳回冶某要求白仕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季某辩称,白仕培说申银公司有些粉刷的活,问季某干不干,季某答应干,也没有说具体价格,就开始干活。因季某一个人干不了,季某又找了侯某,当时季某资金有限,侯某说没关系,工人和料侯某都能搞来,所以这个活又包给侯某了。在冶某受伤的时候,季某也不在场,是腊某告诉季某的,后季某又将此事告诉白仕培,腊某用自己的车把冶某送到惠农县医院,侯某也过来了,惠农县医院不收又转到了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生说要手术,季某和白仕培一人凑了一万多交给侯某,后面的事情就是腊某在医院料理。季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驳回冶某要求季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本案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质证。 一、冶某提供的证据有: 证据一,住院病案一份,证明冶某于2019年7月30日受伤被送往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住院39天的事实。腊某对该证据没有异议。申银公司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该组证据与申银公司无关。英利达公司对该证据无异议。白仕培对该证据无异议。季某对该证据无异议; 证据二,医疗费票据13张,发票2张、交通费发票一组(粘贴页21页,交通费发票100张),证明除腊某垫付的医疗费外,冶某共支付医疗费3436.95元,为治病期间支付交通费1739.9元的事实。腊某对该证据没有异议。申银公司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该组证据与申银公司无关。英利达公司对该证据提出:对交通费有异议,交通费票据均为连号票据,不能证明其实际发生的费用,具体费用请法庭酌情。对医疗费数额不予认可,冶某提交的医疗费、发票数额不足以达到证明的数额。白仕培对该证据无异议。季某对该证据无异议; 证据三,司法鉴定意见书两份、鉴定费发票一张,证明冶某于2019年12月13日经宁夏证泰鉴定中心鉴定为伤残程度属九级,误工期18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支付鉴定费1600元。2020年7月17日经二次鉴定,宁夏法庭科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伤残程度为九级的事实。腊某对该证据没有异议。申银公司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该组证据与申银公司无关。英利达公司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无异议,对证明目的有异议,对九级伤残无异议,对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有异议,该鉴定报告中的三期均为最高期限,根据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的规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均是一个期间段,不是一个具体时间,鉴定报告中的三期时间均为该时间段的最高期限,不符合实际情况,具体冶某的三期应当以医院的诊断证明及住院病案确定。白仕培对该证据的质证意见同英利达公司一致。季某对该证据的质证意见同英利达公司一致; 证据四,证明四份(其中房屋租赁协议一份、工资收入证明一份、被抚养人证明两份),证明冶某在城市居住满一年,伤残赔偿应按照城市标准计算,受伤期间护理人是其妻子,其妻子工作单位是宁夏宏景生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月工资收入6000元,家中生活非常贫困且有三位未成年孩子及两位老人需要照顾的事实。腊某对该证据没有异议。申银公司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该组证据与申银公司无关。英利达公司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目的均不认可,在核实身份的时候冶某自述其家庭住址为大武口区星海镇,该房屋出租协议与其自述互相矛盾,不予认可,马晓宇的工资证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无法核实,不予认可,马晓宇与冶某均系大武口区星海镇临湖村村民,计算标准应当按照农村标准计算。白仕培对该证据的质证意见同英利达公司一致。季某对该证据的质证意见同英利达公司一致。 二、腊某提供的证据有: 住院医疗费收据2张,证明冶某住院期间腊某垫付医疗费53957.13元的事实。申银公司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该组证据与申银公司无关。英利达公司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无异议,但该组证据与英利达公司无关。白仕培对该证据提出:与白仕培无关。季某对该证据无异议。冶某对该证据无异议。 三、申银公司提供的证据有: 证据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核对原件后提交复印件),证明申银公司与英利达公司签订了建筑施工合同,与冶某无任何劳务、劳动关系的事实。腊某对该证据提出:该证据与腊某无关。英利达公司对该证据无异议。白仕培对该证据无异议。季某对该证据无异议。冶某对该组证据真实性无异议,该组证据更能证明本案申银公司与英利达公司均系本案的适格主体,应当对冶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证据二、宁夏英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一份,打印件,证明英利达公司具备建设施工资质的事实。腊某对该证据无异议。英利达公司对该证据无异议。白仕培对该证据无异议。季某对该证据无异议。冶某对该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无异议,但对证明目的有异议,申银公司所述施工资质范围太广,并不能证明冶某所从事的该项工程英利达公司具备相应的资质。 英利达公司对其主张未向法庭提供证据。 白仕培对其主张未向法庭提供证据。 季某对其主张未向法庭提供证据。 侯某未到庭,亦未向法庭提交证据。 经审理查明:2019年7月30日,冶某受雇于腊某在申银公司厂内做外墙粉刷,当时有5个人干活,一人一个滑板,楼顶有一个帮忙的,干活的人把楼顶上的浮沙刨开,让配重水泥块卡在墙沿下固定住,确保干活人在粉刷下降过程中不会失控。冶某和其他干活的人一样坐滑板进行外墙粉刷,干活时腊某只给干活的人配备了一个安全帽一根滑板绳,滑板绳是一头连接配重水泥块,另一头落在地面上,滑板绳与滑板两边的绳索相扣,保证干活人下降时进行调整。腊某没有给雇员配备安全带、安全锁和副绳。冶某坐的滑板上面的配重水泥块并没有卡在墙沿下,而是因墙沿下沙子下面有部分砖块,无法清理,只是将配重水泥块放在墙沿边,随着滑板下降的距离和人的重力,最终导致配重水泥块冒出墙沿滑落,掉了下来,导致冶某从6米高处摔下受伤。事故发生后,冶某当即被送往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医院治疗,因伤情严重随即被转送至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1、L2椎体爆裂骨折;2、右手第五掌骨头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39天后出院,出院诊断为:1、L2椎体爆裂骨折;2、右手第五掌骨头粉碎性骨折,均为治愈。医嘱:院外加强营养,出院后休息1月,住院期间陪护一人。冶某住院期间由其妻马晓宇护理。住院期间的住院费用53957.13元由腊某支付,门诊费用由冶某支付。以上事实有当事人陈述,有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医院的门诊费票据,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住院病案,住院费票据,门诊费票据等证据,能够确认冶某受伤的地点、原因、受伤的部位、治疗情况及支付费用的事实,该证据本院予以确认。2019年12月13日,冶某经宁夏证泰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误工期为180天,护理期为90天,营养期为90天,支付鉴定费1600元。2020年7月17日冶某经宁夏法庭科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以上事实有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费票据予以证实,该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冶某出事故之前从事粉刷工作,与腊某口头约定每天工资300元。 另查明:2019年7月19日,申银公司与英利达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申银公司将2#高炉35KV变电所完善建安工程,其内容包括本工程已施工完毕土建工程以外的其它土建扫尾完善工程,给排水、电气照明,室外电缆改造,具体以发包方确认的工作内容为准。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具体土建项目中包括外墙面刷涂料。合同签订后,英利达公司作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公司,其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设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等。在进行施工当中将室外粉刷工程分包给了白仕培,白仕培并不具备对室外粉刷工程的施工资质,英利达公司的分包行为未告知申银公司,事后也未经发包方申银公司的同意。白仕培取得室外粉刷工程后,又将该工程转包给了季某,季某并不具备施工能力和施工资质,其又将该粉刷工程转包给了侯某,侯某又将粉刷工程转包给了腊某。白仕培、季某、侯某、腊某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施工资质。以上事实有当事人的陈述以及申银公司提供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宁夏英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等证据予以佐证,本院予以确认
判决结果
一、被告腊某、被告宁夏英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白某、第三人季某、第三人侯某连带赔偿原告冶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207676.37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驳回原告冶某要求被告宁夏申银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04元,减半收取852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冶某负担183元,由被告腊某、宁夏英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白某、季某、侯某负担66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上诉期限届满后七日内凭本判决书到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则按放弃上诉处理。 本判决生效后,如一方未按判决书内容履行义务,另一方应在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杨连成 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书记员李姣瑞
判决日期
2020-12-23

版权所有 江苏叁点壹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POWERED BY SanDianYiSi <!–TECH–>

反馈

客服

APP

查项目

查企业

订阅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