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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振兴铝镁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青海益和检修安装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青01执479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07-31         法院: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况
执行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送达《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运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和传统调查手段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控:第一、扣划青海益和检修安装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共计257116.98元,其中,发放案款233511.98元、收缴执行费23605.00元;第二、查明其名下无房屋及土地等不动产;第三、查明其名下无机器设备等动产;第四、查明其名下无对外持股;第五、查封其名下未报废、注销的车辆×××一部,已依申请进行评估,申请执行人垫付评估费3000元。另查明,本院于2020年6月19日作出(2020)青01破申17号民事裁定书,已裁定受理以青海益和检修安装有限公司为被申请人的破产重整申请,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本院无法处置。 本院将上述案件执行情况和对各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采取的限制消费措施等情况向申请执行人进行约谈告知。申请执行人认可法院的调查情况,同意终结对(2019)青0121民初2196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或本院依职权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员逯菁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亢居阁 书记员马晓荣
判决日期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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