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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正涛、高银等与河南省正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豫0203民初1702号         判决日期:2021-06-17         法院: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况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河南省正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60000元或查封其名下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武亮 人民陪审员张霞 人民陪审员张艳丽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书记员单春晖
判决日期
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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